关于印发我院《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2011-11-09 00:00:00宣传办
各相关部门:
为适应我院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质量,经多次组织口腔医学专家讨论,并经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领导组讨论通过,现将《泸州医学院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一、《泸州医学院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表》
三、《口腔临床轮转时间安排及技能训练大纲》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口腔医学 专业学位 培养方案
报:教育部专业学位委员会、四川省学位办
送:各位院领导
发:泸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研究生导师
附件一:
泸州医学院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试行)
为培养口腔医学高层次人才,提高口腔医疗队伍的素质和医疗工作水平,特制定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第一条 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口腔医学事业而献身;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办法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的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3、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口腔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口腔临床医学研究的能力;
4、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一定的听、说、写能力。
5、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第二条 研究方向
口腔颌面外科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第三条 招生对象
口腔医学专业毕业获学士学位并已获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者。
第四条 学习年限
3年。
第五条 培养环节
集中课程学习半年,临床专业学习和技能训练及专科定向培养二年、临床科学研究和撰写毕业论文半年。
第六条 课程设置
1、研究生课程包括学位课程(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和非学位课程(选修课)。研究生除完成规定量的课程学习外,还必须参加规定数量的学术活动(含学术讲座、读书报告及临床病例讨论等),取得规定的学分。见《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分制管理试行办法》。
2、口腔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最低学分要求为50学分。具体计算方法参见《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3、公共基础必修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由学校统一组织授课并考试,原则上均在第一学期内完成;近3年已通过英语六级考试者可申请免修公共英语。
4、专业和专业外语培养
导师指定专业和专业外语书目,以学生自学为主,导师辅导;每两月由研究生进行读书报告1次,根据学生情况安排1次英文读书报告。院系于第四学期结束前统一组织,由各二级学科教研室命题、考试和阅卷,对专业和专业外语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给予相应的学分。
第七条 科研训练及学位论文
1、科研能力的培养要求贯穿于培养的全过程。重点放在科研基本功的训练,从文献阅读、综述撰写、课题选择与设计、实验方法、资料积累、整理、统计处理直至论文撰写,掌握一整套科研工作的方法。在科研训练过程中,导师和指导小组要同研究生一起制定出具体的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加强对研究生的指导,使其在论文选题、课题设计、资料收集与分析、数据处理、论文撰写等方面得到严格的训练,掌握临床基本的科研方法。
2、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要求是:
(1)学位论文可以是实验研究的论著或含文献综述的临床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要求具有科学性、真实性,在某一方面有一定的先进性,有一定的临床应用价值
(2)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对疾病的诊断治疗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3)学位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已经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能运用所学的基础和专业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具有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
(4)在校期间,公开发表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文献综述或研究论文至少1篇。
3、研究生在进行临床能力训练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结合临床工作进行科研训练和学位论文工作。论文工作累积时间不少于半年(主要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科学研究与论文工作,科研工作不能占用临床训练时间),其中完全脱离临床工作的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论文答辩),用于论文撰写的脱产时间不超过1个月。学位论文的实验及撰写论文的过程应有详细记录。
第八条 教学能力训练和实践
口腔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相关科室轮转期间,必须接受临床教学能力的训练,训练的内容包括:理论课教学试讲1-2次;协助上级医师带好实习生的实习、示教,指导实习生抒写病历;参加监考、评卷等教学工作。研究生临床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30学时。教学能力训练结束时,教研室要对学生的教学能力进行全面评价、考核,考核合格者获得学分。
第九条 临床能力训练和实践
1、从第二学期起,研究生正式进入临床科室,由院系或教研室主任按照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的第一阶段培训的内容制定培训计划,统一集中安排集中到三级学科进行临床轮转,进行严格的临床能力训练。
2、临床轮转以三级学科的各专业轮转为主,兼顾相关学科,但专科定向培养(导师所在的学科)不少于8个月。具体轮转时间安排见附件2。
研究生通过本阶段的临床能力训练,掌握各专业基本诊断、治疗技术、本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及处理方法等,学会门急诊处理、重危病人抢救、病历书写、临床教学等技能,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和高尚的医德。
研究生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轮转科室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达到应有的质量,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管理床位5~8张,出科时需进行转科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阶段考核。
3、临床能力考核
(1)转科考核
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在三级学科内轮转,每轮完一个科室,由科室负责人员召集有关人员对其进行考核,填写转科考核表。
(2)阶段考核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第五、六学期,将对其临床能力及全面素质的考核,由院系统一安排管理,培养单位职能部门按学科、专业组织进行。
(3)毕业时临床能力考核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完成所规定的临床工作要求后,毕业时要参加临床能力考核,考核其是否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的第一阶段培训的要求。由各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组织考核委员会按各科拟定的考核标准进行。(具体见附件2:《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临床技能训练大纲》)
第十条 学位授予
研究生完成所规定的课程、学分、临床轮转、各阶段临床能力考核以及学位论文后,于答辩前一个月将论文送两位评阅人评阅,评阅人认为其达到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水平后,填写论文答辩申请表。培养单位和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论文工作要求于当年3月底前结束,学位论文答辩在当年6月5日前完成。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授予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环节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第十一条 组织管理
实行学校、二级院系和教研室三级管理,导师个人指导和指导小组、教研室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进行。
1、导师对研究生的全面培养负总责: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检查、督促研究生的学习、工作情况;每月至少一次与研究生面谈;承担专业课、专业外语的教学与辅导;审阅研究生的读书笔记和文献综述;确定课题并具体指导,定期检查原始记录,对论文撰写进行指导、修改和定稿。
2、临床各教研室对研究生的全面培养负管理责任。审查其培养计划并督促执行;安排好专业课、专业外语的开课;组织开题报告;安排临床轮转和教学时间,组织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
3、院系负责对学生临床能力训练和实践的安排、管理、检查和监督,负责对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本方案从2010级新生(2010年9月)开始试行,由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补充和修订。
附件二: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基础、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表
类 别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考核
方式
|
备 注
|
|
春季
|
秋季
|
||||||
专
业
基
础
必
修
课
|
临床流行病学
|
36
|
2
|
|
√
|
|
|
医学分子生物学
|
36
|
2
|
|
√
|
考试
|
选修
8~10
学分
|
|
病理生理学进展
|
36
|
2
|
|
√
|
考试
|
||
应用解剖学(头颈解剖)
|
72
|
4
|
|
√
|
考试
|
||
肿瘤基础理论
|
36
|
2.0
|
|
√
|
考试
|
||
细胞生物学
|
48
|
2.5
|
√
|
|
考试
|
||
医学遗传学
|
54
|
3.0
|
√
|
|
考试
|
||
医学免疫学
|
72
|
4
|
√
|
|
考试
|
||
临床药理学
|
48
|
2.5
|
√
|
|
考试
|
||
神经生物学
|
54
|
3
|
√
|
|
考试
|
||
神经科学基础
|
36
|
2
|
|
√
|
考试
|
||
细胞组织培养技术
|
36
|
2
|
|
√
|
考试
|
||
免疫组织化学
|
36
|
2
|
|
√
|
考试
|
||
分子生物学基本技术
|
36
|
2
|
|
√
|
考试
|
||
口腔微生物学
|
18
|
1
|
|
|
|
||
口腔生物化学
|
18
|
1
|
|
|
|
||
口腔生物力学
|
18
|
1
|
|
|
|
||
口腔生物材料学
|
18
|
1
|
|
|
|
||
牙合 学
|
36
|
2
|
|
|
|
||
专 业 课
|
口腔临床医学
|
|
6.0
|
√
|
√
|
考试
|
|
专业外语
|
口腔专业英语
|
|
2.0
|
√
|
√
|
考试
|
|
注:公共课、选修课见《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公共课、选修课指南》
附件三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临床轮转时间安排及技能训练大纲
一、临床轮转安排
分科轮转时间分配:牙体牙髓科≥2个月、牙周科≥1.0个月、儿童口腔科≥0.5个月、口腔黏膜科≥0.5个月、口腔颌面外科≥3个月、口腔修复科≥3个月、口腔正畸科≥1个月、口腔颌面影像科≥0.5个月、口腔预防科≥0.5个月。同时累计参加口腔急诊≥1个月。
二、临床技能训练
1、牙体牙髓病学
掌握:牙体牙髓病的正确检查方法和病历书写,初步掌握牙体牙髓病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法以及充填材料的选择与应用要点。
2、牙周病学
掌握:牙周病系统检查、病历书写、诊断及危因评估、针对不同患者的个性化设计及治疗方法、菌斑控制的理论及方法、与患者交流的方法。
3、儿童口腔病学
掌握:儿童口腔疾病的正确检查方法和病历书写,初步掌握儿童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法。
4、口腔黏膜病学
掌握:口腔黏膜病的病史采集、检查方法和病历书写,初步掌握口腔黏膜病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法。复发性溃疡、扁平苔藓、疱疹性口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的诊治原则。
熟悉:慢性唇炎、白斑、天疱疮等疾病的诊治原则。
了解:某些全身疾病在口腔的表现,如艾滋病、梅毒等。
5、口腔颌面外科学
掌握:口腔颌面外科的病史采集、检查方法和病历书写以及各种申请单的正确填写。初步掌握口腔颌面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法。
熟悉:口腔颌面外科门诊各项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常规。
6、口腔修复学
掌握:常见修复体的适应症、设计原则及牙体制备的基本要求。
熟悉:常用修复材料的性能和修复体的制作工序。印模制取、各类修复体戴入及调牙合等常见问题的处理原则。
了解:义齿的工艺制作要求。
7、口腔正畸学
(1)基本要求:了解错牙合畸形的病因、分类、诊断和矫治原则;各类矫治器的设计原则及应用。
(2)较高标准: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熟悉活动矫治器的制作,用活动矫治器矫治简单错牙合病例1~2例。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固定矫治器临床简单操作,包括黏带环、结扎、黏托槽等,用固定矫治器矫治简单错牙合病例1~2例。
8、口腔颌面影像学
掌握:常用X线检查片位的正确解剖结构识别及常见颌骨疾病的X线诊断。
了解:口腔颌面部常见疾病的影像学表现;各类造影检查的操作过程。
9、口腔预防医学
熟悉或初步掌握:龋病与牙周疾病等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流行病学调查、预防保健原则与方法;
了解:口腔健康教育与问卷调查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10、口腔急诊
掌握:牙体牙髓病、牙周病的急症处理。
熟悉:儿童口腔病急症处理和口腔颌面部外伤的应急或初步处理。
了解:口腔黏膜急症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