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2022-06-15 15:04:08财务科 文/陈欣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以及2022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持续扩大宣传月品牌影响力等工作部署,各地各部门集体发声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6月是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今年的主题是“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增强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我院以财务科牵头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号召全院师生职工积极参与“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答题赛活动”,在医院led屏滚动播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语,供患者在排队等候时观看了解。为全院师生职工、来院患者科普如何正确防范、远离非法集资事件,教育职工主动防范风险,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幸福生活。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集资主要表现为违法犯罪分子为了引诱群众上当受骗,达到非法集资目的,而采取一系列手段骗取群众信任。主要事列如下:
1. 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2. 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3. 混淆投资概念,常人难以判断。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当前非法集资手段花样翻新,变种层出不穷,但无论形式如何变化,其以给付回报为诱饵、非法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即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的特征不变。只要做到“三要、三不要”,是可以有效规避陷阱的。
1.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2.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3.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因此,请大家务必严防非法集资陷阱,拒绝高利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