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考核组到我院考核医疗保险服务情况

2017-01-12 00:00:00财务科

1月11日下午,市医保局考核组一行人员毛建军、兰琴、何莉等8位同志在院长聂敏海以及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到我院现场考核医疗保险服务情况。

考核组从医院财务制度规范、收费明细项目及标准采用电子屏滚动公示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检查。药品采取阳光采购,医用材料实行政府采购,药品及医用材料进、销、存情况管理规范。正畸科、修复科、种植科、儿牙科基本无医保支付,预防科、粘膜科、牙体牙髓科、口腔颌面外科费用极少数可以从个人账户部分支付。抽查种植、修复科费用2000元以上的病人20人门诊病历、诊疗项目未发现异常。抽查门诊患者计费项目与医保报销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