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推广应用泸州市医保电子凭证

2020-12-21 00:00:00财务科

为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提高我市医保电子凭证注册使用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在2020年12月底前,实现30%以上本辖区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电子凭证是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医保线上业务唯一身份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一人一码,全面适用于医疗保障各项业务。
我院将严格按照要求,在年底前开通全院医保电子凭证,届时将实现就医结算、公共服务等医保业务,促使医保服务更加便捷惠民,不断提升医保服务效能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