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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工作 实施细则

2023-03-24 18:22:29学科建设办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特制定口腔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调剂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原则。

(二)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口腔医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由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工作组职责: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织领导本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复试期间的健康保障工作,并做好兼职硕士生导师参加复试的工作安排。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科建设办公室)、保密工作组、健康保障组、招生监督组、网络舆情防控组、招生咨询组、后勤保障工作组。

办公室在招生复试工作组领导下,负责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日常工作。

保密工作组由党政办公室、学科办及各教研室负责人、各复试组组长组成,负责复试期间保密相关工作。

健康保障组由医务科、院感办、后勤保卫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落实医院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同时负责复试期间复试人员突发健康问题救治。

招生监督组由医院纪检、监察、信访人员组成,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全程的监督等。

网络舆情防控组由宣传科、信息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防控网络舆情并与上级宣传部门对接、联系,随时应对考生质疑,随时追踪,随时应答。

招生咨询组由工作组办公室及各复试小组秘书组成,负责接待考生咨询,为考生复试、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后勤保障工作组由后勤保卫科、基建科、信息科、学科办、教务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复试场地、复试器械、复试信息技术兜底保障及复试期间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等。

(二)复试工作机构

各三级学科成立由5名或5名以上指导小组成员(含导师)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秘书1-2人,监察员1人(由学校招生复试领导组办公室培训后上岗)。小组成员须集中在一起进行复试。复试小组应有英语听、说能力强的成员参加,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次复试小组共分为口腔内科组(含口腔黏膜病学方向、牙周病学方向、牙体牙髓病学方向、儿童口腔医学方向)、口腔颌面外科组、口腔正畸组、口腔修复组和口腔种植组。

复试小组工作职责:

1.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及时确定复试内容、命题,明确答题要点和评分标准,组织考务工作,评定复试成绩,写出复试评语并提出是否拟录取的意见。

2.做好兼职硕士生导师来院参加复试的通知、安排组织工作。

3.复试小组秘书在复试前负责复核复试考生资料。

4.复试全程录像和录音,复试结束后立即下载专门保存,交由学科建设办公室保存一年。复试小组秘书现场做好书面记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交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学科建设办公室。各复试小组将复试录像、录音、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汇总交专人妥善保存,复试结束后交学科建设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5.考生政审表和体检表上交根据学校研究生院要求。

6.严格履行保密职责。

三、工作实施

复试工作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复试总分为300分,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合格,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名单确定及公布

复试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确定后,在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wmu.edu.cn/)发布调剂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在西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网站(http://m.xnykdkq.com/)上发布。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在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wmu.edu.cn/)发布。为确保考生知晓,各复试小组秘书在复试前应提前与考生联系,及时告知复试时间及地点,考生保持电话通畅,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联系上,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复试方式

线下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院将在学校研招办指导下进行考生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请自备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请详见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上发布的《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研招政策规定者,不予复试。

1. 考生身份审查: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准考证上的照片一致。

2. 学历学位审查:对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审查。对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进行审查。

3. 学历学籍核验:复试前完成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核验工作。

复试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口腔医学院发放的《复试通知单》按要求参加复试。

4.需注意:

(1)本科专业不符合招生简章所规定专业者不得报考。

(2)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证书的人员或已完成规培过程的人员不得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只能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

(3)如果考生故意隐瞒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考生须单独与研究生院招办联系(0830-3161326牟老师)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复印件均提交给研招办;

(5)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报考时,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如因隐瞒信息或违约而造成不能录取、入学等后果由考生自负。凡不具备书面同意函的,不得参加复试。

(6)凡有弄虚作假,隐报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前应先提供的材料

1.为便于复试,请各位考生在复核前提交以下材料到邮箱“1097235802[at]qq[dot]com”,材料必须打包,命名为“一志愿-姓名-方向”。

(1)必须提供类: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②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往届生提供);

③学生证和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提供);

④“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考生须单独与研究生院招办联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⑤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扫描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生提供)。

(2)建议提供类:

①四六级成绩单扫描件;

②获奖或荣誉证书扫描件;

③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盖章版扫描件;

④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扫描件;

⑤大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

备注:境外学历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复试组织

1.复试由口腔医学院负责组织,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口腔医学院将提前在本院网站(http://m.xnykdkq.com/)上公布本院复试、调剂实施细则、招生人数,参加复试(含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前在学校指导下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采取“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原则建立复试小组。

2.复试小组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各复试小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采取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各复试小组要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招生管理规定》,各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满分100分)、专业外语笔试(满分30分)、临床实践技能考试(满分50分)和综合面试(满分120分)。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

1.专业试:按二级或三级学科命题,题型由分析题或论述题组成,考生选择2个试题作答。满分为100分

2.专业外语笔试:试卷原则为节选英文原文文献2篇,考生进行英译汉,满分为30分

专业笔试、专业外语笔试为一张试卷,各学科方向分别出A、B卷,由工作组办公室随机抽取一套进行考试。每套试卷考试总时间为90分钟。

3.临床实践技能考试:根据学科的实际情况,在复试组规定时间内,可以处理一个病人,或进行临床技能操作考核,或者进行一个临床病案分析等方式进行,均由复试组确定;满分为50分

4.综合素质考查(综合面试)满分为120分

复试安排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同一专业6位专业代码相同有若干个研究方向的,原则上在第一志愿研究方向下复试,考生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放弃第一志愿研究方向复试,申请到同一专业其暂无第一志愿上线或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方向复试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申请表请见附件2)申请调整复试方向的考生请及时下载《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亲笔签名进行拍照或扫描(拍照或扫描时,必须把本人身份证置于下方同时拍照或扫描),扫描件以“姓名-申请调整的方向”命名,并将扫描件发送到邮箱“1097235802[at]qq[dot]com”,原件在复试时交复试秘书,申请截止时间另行通知,逾期视为放弃,自承担相关结果。

2.如未被拟录取,考生可按照《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相关规定参加调剂。

九)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由小组成员独自评分。综合面试不得少于5名考官。综合面试结束后对考生评出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组长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复试评语由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后写出,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有效。

复试成绩折算汇总由复试小组秘书负责,必须进行双人复核。各复试小组在复试结束后两日内须将每名考生复试的全部原始资料(书面评语、成绩、记录、试题及评分标准、录音录像资料等)交学科建设办公室,作为考生录取的依据及存档备查。

考生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50%+(考生复试成绩÷3)×50%

严肃考风考纪

口腔医学院及各复试小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对该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报考口腔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口腔类专业学位。

6.我院将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网站(http://m.xnykdkq.com/)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充分了解口腔医学院调剂信息与要求。

(二)调剂原则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调剂工作安排

1.调剂途径。学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允许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

2.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我校,院系所、六位专业代码、学习方式都不变,只变研究方向的除外)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我院将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缺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咨询电话(推荐)、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3.所有调剂考生均进行线下复试,调剂考生需参加所复试方向的专业笔试、专业外语笔试、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面试。我院将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网站(http://m.xnykdkq.com/)上公布。复试结束后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wmu.edu.cn/)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核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盖章扫描件于拟录取后一周内发送至复试秘书邮箱,秘书收齐后交给学科办汇总,并于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报到时须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纸质盖章版原件,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录取

(一)复试合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试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成绩仍相同的,初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拟录取考生和导师实行师生互选。

(二)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则按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成绩仍相同的,初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三)为避免考生恶意竞争,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科学的进行,保障广大考生的权益,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只有一次拟录取机会,若放弃我院拟录取,则不能参加我校任何其它专业复试。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列,不参与普通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指标内择优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若有特殊情况,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招生领导组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

(六)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将由学校招生领导组讨论决定。

七、复试、复审不合格情况及处理

(一)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有弄虚作假,初试时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视为复审不合格,除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外,还将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

(五)对复试、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通知考生。

(六)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研招办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复试工作要求

(一)实行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制度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组对复试和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每个复试小组还须设置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上线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改动。若有改动,将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加强考生咨询服务

口腔医学院将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五)实行复议制度

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及学院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组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复核,并及时对考生反馈复核意见。

研究生院申诉和投诉电话:0830-3161326  

邮箱:yzb[at]swmu.edu[dot]cn

信访电话:0830-3177023    

邮箱:xinfang[at]swmu.edu[dot]cn

严守招生纪律

各复试小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1.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不能带通讯设备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均交由复试秘书统一管理。

2.口腔医学院任何工作人员和导师不得在复试之前对考生作出允准或不允准其复试或录取资格的承诺。

3.严格命题管理。复试命题属国家机密,复试试题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全体工作人员、各复试小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密。各复试小组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的通知》(教学厅〔2019〕12号)、《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南医大研〔2019〕28号)精神,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4.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复试期间不得将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信息对外公布,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九、体检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拟录取后一周内持本人身份证前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进行体检,入学后还须统一进行结核筛查。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swmu.edu.cn/)下载。

十、其它

本细则由口腔医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讨论决定。


附件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同一专业调整复试方向申请表



西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2023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2:口腔研究生招生同一专业调整方向复试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