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药房设备及器具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4-11-18 16:13:03后勤保卫科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拟对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药房设备及器具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XNYDKQBX-202405-2)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比选编号:XNYDKQBX-202405-2
二、比选项目: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药房设备及器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比选项目简介:
根据医院需要,拟分别采购药品专用阴凉柜1、药品专用阴凉柜2、药品专用冷藏柜1台以及药品追溯码高拍仪3台,详细信息见下表。
序号 | 品名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万元/台) | 合计(万元) |
1 | 药品专用阴凉柜1 | 1 | 台 | 1.6 | 1.6 |
2 | 药品专用阴凉柜2 | 1 | 台 | 1.2 | 1.2 |
3 | 药品专用冷藏柜 | 1 | 台 | 0.9 | 0.9 |
4 | 药品追溯码高拍仪 | 3 | 台 | 0.4 | 1.2 |
合计 | / | / | / | 4.9 |
(技术参数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http://m.xnykdkq.com/)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比选文件获取
1.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资料:
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等的复印件并盖章(并注明公司地址、电话、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邮箱)必须如实认真填写各项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影响了本次投标,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比选文件获取的时间:
有意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14:30—17:30到江阳区云峰路2段10号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行政办公楼3楼303室后勤保卫科获取,或联系陈老师通过网络方式获取(邮件命名方式:项目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名字+电话)。
3.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830-3125123 邮箱:351261554[at]qq[dot]com。
八、比选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1月25日8:30-9:00)。
九、开标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云峰路2段10号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行政楼3楼304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