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工作 实施细则
2024-03-29 10:14:47学科办
根据西南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具体工作,下设复试录取监督、保密、违纪处理工作组,网络信息及应急事件处理工作组,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复试工作组。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依据教育部和学校复试录取方案,拟定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和培训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的工作;对学院复试录取的过程和结果全面负责。
(二)复试录取监督、保密、违纪处理工作组
职责:负责监督复试录取的整个过程,保证公平、公开、公正。指导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复试过程中违纪考生的处理。
(三)网络信息及应急事件处理工作组
职责:负责复试相关设备的安装并提供技术支持。诚信宣传,应急事件、网络舆情的及时上报及协助处理。
(四)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职责:负责对不同类别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资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严格按照“四对比”的原则加强审核。
(五)复试工作组
职责:负责具体实施考生复试考核工作。
1.根据每批次复试考生的数量,组织若干复试小组,每组至少5人,包括组长1人,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品德考核的教师1名,研究生导师若干名。每个复试工作组另配备秘书1-2人,考前严格按照“两识别”、考中严格按照“三随机”的原则开展工作。
2.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及时确定复试内容、命题,明确答题要点和评分标准,组织考务工作,评定复试成绩,写出复试评语并提出是否拟录取的意见。
3.做好硕士生导师(含兼职)来院参加复试的通知、安排组织工作。
4.复试小组秘书在复试前负责复核复试考生资料。
5.复试全程录像和录音,复试结束后立即下载专门保存,交由学科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学科办)保存一年。复试小组秘书现场做好书面记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交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学科办。各复试小组将复试录像、录音、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汇总交专人妥善保存,复试结束后交学科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盖章扫描件秘书收齐后交给学科办汇总,并于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7.严格履行保密职责。
二、复试形式及基本要求
(一)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形式。
(二)复试时间在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wmu.edu.cn/)及本院官网(http://m.xnykdkq.com/)“通知公告”栏发布,并由复试小组秘书逐一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地点等。请考生保持电话通畅,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联系上,由考生个人负责。
(三)考生只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0.5mm黑色签字笔进行考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手表等计时器也不得带入复试场地。考生不得着制服参加考试,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
复试过程中,如学院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复试将立即停止;情节严重的,复试成绩将记为0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考生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储存及传播复试过程中的任何信息(包含复试试题、图片、视频等);如发现私自泄露复试的任何信息,在网络或者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复试成绩比重及内容
(一)成绩构成比例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由4部分组成:专业笔试(满分100分)、专业外语笔试(满分30分)、临床实践\实验技能考试(满分50分)和综合面试(满分120分)。
2.考生录取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录取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50%+(考生复试成绩÷3)×50% 。
(二)复试内容及要求
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采用(笔试+临床实践\实验技能考试+面试),主要内容为:
1.专业笔试、专业外语笔试:
专业笔试(满分100分)、专业外语笔试(满分30分)为一张试卷,闭卷考试,考试总时间为90分钟。
2.临床实践\实验技能考试:根据学科的实际情况,在复试组规定时间内,可以处理一个病人,或进行临床技能操作考核,或进行一个临床病案分析等方式进行,均由复试组确定。满分为50分。
3.综合素质考查(综合面试),满分为120分。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学科/类别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科研创新潜质、创新精神和能力;对本学科/类别的发展潜力以及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类别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考生复试资格审核采取线下方式,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于复试前提交审核。
提交材料清单:
必须提供类: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2.个人手写签字的复试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自行下载打印后手写签字,附件1);
3.学历、学位证书(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往届生提供);
4.学生证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应届生提供);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考生须单独与研究生院招办0830-3161326联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6.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报考时,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定向单位联合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如因隐瞒信息或违约而造成不能录取、入学等后果由考生自负。凡不具备书面同意函的,不得参加复试。拟录取后须提供与定向单位签订的补充协议书;
7.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盖章版(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8.复试费缴费凭证。
建议提供类:
1.四六级成绩单扫描件等;
2.获奖或荣誉证书扫描件;
3.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扫描件;
4.大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材料。
备注(以下类别考生为必须提供):
1.境外学历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2.在校研究生考生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函盖章版(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3.报考临床、中医、口腔专硕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本科或成人教育专升本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二)根据四川省相关文件,复试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20元/生。按照我校复试报名费缴费流程缴费。
(三)报考资格审核时间
1.一志愿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00301、100302)
时间:2024年4月1日(周一)上午8:30-11:30
地点: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奥体中心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5200)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wmu.edu.cn/)及本院官网(http://m.xnykdkq.com/)“通知公告”栏。
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学院将根据情况进行提醒。
2.调剂考生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由学院另行通知。
五、复试流程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同一专业(6位专业代码相同)有若干个研究方向招生的,在第一志愿研究方向下复试。一志愿专业(方向)复试后进行专业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由考生根据学院通知自愿填写专业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志愿,申请到同一专业(6位专业代码相同)其它暂无第一志愿上线或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方向复试,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申请调整研究方向复试的考生请及时下载《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亲笔签名进行拍照或扫描(拍照或扫描时,必须把本人身份证置于下方同时拍照或扫描),扫描件以“姓名-申请调整的方向”命名,并将扫描件或相片发送到邮箱“1097235802[at]qq[dot]com”或本人亲自交到口腔医学院学科办,申请截止时间另行通知,逾期视为放弃,自行承担相关结果。
专业代码为100301、105200,不区分研究方向复试。
(一)笔试,90分钟;临床技能操作,不少于10分钟。
(二)面试
1.面试当日考生按照公布的复试名单分小组准备复试,采取三随机原则:导师组随机、考生顺序随机、试题抽取随机。
2.面试当日提前进入候考室进入抽签排队流程,等待复试工作人员依序进行身份识别及资格审查、安检,相关政策宣读。
3.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按复试工作人员提示进入答辩室。
(三)复试过程一般不少于100分钟,为笔试(闭卷)、技能考试、综合面试等。
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参见西南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复试评语由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后写出,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有效。
(五)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
1.口腔基础医学(100301)不区分研究方向,按进入复试人数情况进行分组。
2.口腔临床医学(100302)分为口腔内科组(含口腔黏膜病学方向、牙周病学方向、牙体牙髓病学方向、儿童口腔医学方向,下同)、口腔颌面外科组(含口腔颌面外科学方向、牙槽外科方向等,下同)、口腔正畸组、口腔修复组和口腔种植组。
(六)专业学位(105200)硕士研究生复试:不区分研究方向,按进入复试人数情况进行分组。
六、调剂说明
(一)我院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允许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我校,院系所、六位专业代码、学习方式都不变,只变研究方向的除外)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二)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对该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报考口腔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口腔类专业学位。
6.我院将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网站(http://m.xnykdkq.com/)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充分了解口腔医学院调剂信息与要求。
(三)调剂原则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四)调剂系统开启时间(具体见我院官网公告)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考生应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复试通知。考生如在系统中收到本学院发出的复试通知,请于通知发出之时起的5小时内在系统中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并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五)我院将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网站(http://m.xnykdkq.com/)“通知公告”栏公布。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核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swmu.edu.cn/info/1014/6769.htm)下载,盖章扫描件于拟录取后一周内发送至复试秘书邮箱,秘书收齐后交给学科办汇总,并于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在9月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纸质盖章版原件,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拟录取办法及公示
(一)总成绩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加权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复试合格,将考生总成绩分专业、降序排名,根据各专业计划的招生名额,从高分向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成绩仍相同的,初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和导师实行师生互选,确定导师。
(二)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则按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成绩仍相同的,初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三)为避免考生恶意竞争,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科学地进行,保障广大考生的权益,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只有一次拟录取机会,若放弃我院拟录取,则不能参加我校任何其他专业复试。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5.复试成绩(总分300分)低于180分者;
6.存在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或考试诚信问题者;
7.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拟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结束后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wmu.edu.cn/)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拟录取后一周内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自行下载,打印贴照片)前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进行体检,开学报到后还须统一进行结核筛查。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swmu.edu.cn/info/1014/6769.htm)下载。
十、其他
(一)实行复议制度
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学校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复核,并及时对考生反馈复核意见。
口腔医学院申诉和投诉电话:0830-2692776
更多信息请关注学院网站招生版块(http://m.xnykdkq.com/)。
(二)本细则由西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四川省及学校的规定为准。
西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