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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医用氧气采购项目

2025-09-23 15:31:15后勤保卫科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拟对医用氧气采购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XNYDKQHCCG-20250002

二、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医用氧气采购项目

2.采购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预算

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采购预算:50000元/年。

四、项目简介:

采购医用氧气及相关配送服务供应商,服务期限为三年。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http://www.xnykdkq.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 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与其他参与本项目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202592409:00至20259月29日17:00(北京时间)在泸州市江阳区云峰路2段10号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报名。

报名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授权书(法人参加可不提供)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9月309: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开标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云峰路2段10号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十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云峰路2段10号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0830-3125123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