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2023-03-27 09:03:19
各位同学:
现将口腔医学院2023年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课和专业外语笔试要求
(一)考试时间、地点:
1.一志愿
时间:2023年3月29日9:30-11:00
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并保持电话畅通。
2.调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考场规则
1.请所有考生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
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研招网下载,后同)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首次考试入场时将《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交监考员。考生应配合监考员核验身份。考生只准携带0.5mm黑色签字笔进行考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手表等计时器也不得带入考场。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考生不得着制服参加考试,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上以便核验。
3.在得到试卷(答卷)后,考生清点试卷的张数、页码,检查试题有无漏印、字迹不清或试卷(卡)有无破损;开考后才发现异常情况而要求更换试卷(答卷)的,所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
检查无误后,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用黑色中性笔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遇试卷、答卷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4.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5.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考生准考证正面、反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7.考试过程中,考生原则上不得上厕所,若确需上厕所,应举手示意,经监考员甲同意后,由监考员乙通知考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返回考场;考生生病不能坚持考试,应举手示意,经监考员甲同意后,由监考员乙通知考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到考点临时医务室,经简易治疗能坚持本堂考试的,室外工作人员再陪同考生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不得再返回考场;考生耽误的考试时间一律不补。经批准离开考场后返回的考生,不得携带规定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未经监考员同意而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不得再返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故意损毁或传、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经监考员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10.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司法解释”《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追究法律责任。
二、技能考试:
(一)时间、地点:
根据各复试组通知,请关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考场规则
1.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30分钟到规定地点候考,考生只准携带黑色签字笔进行考试。
2.考生应配合监考员核验身份及服从考试安排。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手表等计时器也不得带入考场。开考和终考时间以复试组统一信号为准。候考时,须保持安静,不许吸烟,不许喧哗,不许交头接耳、不许偷听或偷看他人考试。考试结束后立即按指定路线离开考场,不许夹带考题出场、不许大声喧哗、不许与其他考生交谈、不许在考场附近逗留。
三、综合素质面试
(一)时间、地点:
根据各复试组通知,请关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考场规则
1.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30分钟到规定地点候考。
2.考生应配合监考员核验身份及服从考试安排。候考时,须保持安静,不许吸烟,不许喧哗,不许交头接耳、不许偷听或偷看他人考试。考试结束后立即按指定路线离开考场,不许夹带考题出场、不许大声喧哗、不许与其他考生交头接耳、不许在考场附近逗留。
四、关于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和拟录取名单以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为准,拟录取名单请在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版块查询。如有疑问,请致电口腔医学院学科办电话:0830-2692776
五、体检要求
请拟录取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自行打印)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前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进行研究生自费体检,体检时说明体检类别:研究生体检。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求
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盖章扫描件于拟录取后一周内以“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复试秘书邮箱,由秘书收齐后于规定时间内交学科办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报到时须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纸质盖章版原件,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填报
请于官网公布拟录取名单后一周内扫描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问卷星进行填报。
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填报须知如下:
(一)本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录取通知书后续将由年级办公室统一安排人前往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城北校区德诚楼308)领取,故邮寄方式填:“自取”。
(二)泸州市江阳区和龙马潭区学生:录取通知书在后续规定时间前往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德诚楼308办公室领取,故邮寄方式填:“自取”。
(三)其它地区新生:录取通知书等后续将由研究生院通过EMS寄出,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准确无误。